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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兰山法官王琴: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守护公平正义

2020-11-19 22:0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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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9日讯 自2018年以来,共审结254件各类刑事公诉、自诉案件,先后审理了涉黑恶案件,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案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敲诈勒索案等一大批重大、敏感、复杂案件……这是临沂兰山法官王琴的“成绩单”。在所办理的案件中,未出现被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情况,亦未发生上访缠诉的情况,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4年来,法官王琴立足岗位,公正司法,惩恶扬善,便民维权,在刑事、民商事审判、立案等工作中均取得显著成绩。曾多次被本院、上级法院及区委、区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个人三等功、青年先锋、全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公正执法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最佳服务个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三等功)、巾帼文明先进个人、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王琴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工作上恪尽职守,勤恳兢业、任劳任怨,始终牢记人民法官职责和初心,传承沂蒙精神,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其踏实苦干的工作态度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肯定,真心实意为群众、情真意切暖人心的工作作风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在复杂繁重的刑事审判工作中,王琴虽没有豪言壮语,但她守初心担使命以一名党员的初心使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维护公平的神圣职责。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王琴工作中对黑恶案件出重拳、下狠手,审理恶势力犯罪案件3件,对26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在综合运用财产刑等手段查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事实并依法定罪量刑的同时,全面调查黑恶势力财产情况,坚决深挖彻查、打伞破网,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做到“打财断血”,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贡献出自己的力量。特别是在审理金佳江等23名被告人涉恶案时,时间紧、任务重、案情疑难复杂、定性存在争议,23名被告人均为西北少数民族群众,31名辩护律师参加庭审,并涉及本地的经营行业,该案的审判可能会引起少数民族尤其是回族同胞的关注,处理过程中极易引起跨省、跨区域的社会关注,随时会引起民族矛盾,影响社会安定。

  王琴认真研判后及时向上级法院、区委政法委汇报,在各级领导的支持协调下,和团队所有人员加班加点,齐心合力,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圆满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严厉打击了恶势力犯罪,维护了社会秩序,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业有序管理。因工作突出,2020年1月,被临沂市政法委授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积极开展禁毒、反洗钱等犯罪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银行监管机关等有关单位的协作和配合,为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洗钱犯罪,为创建平安临沂做出了贡献。

  在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作为禁毒委员会、烟草整治活动、社区矫正、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改革联络员,认真学习打击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等各项法律知识,深入了解洗钱犯罪和其他各类犯罪的特点,解析毒品犯罪、黑恶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等上游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构成,努力提高法律业务知识,丰富审判实践经验。

  多年法官工作中,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无论是在刑事犯罪审理工作中,还是在刑事业务司法培训中,始终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性锤炼,始终坚持精益求精、严谨规范、敬业奉献的工作态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牢记法官身份,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审判纪律,永葆清正廉洁,结合各项党建主题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四风,自觉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通讯员 白云)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