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8日讯(记者 韦学婷)12月8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十三五’成就巡礼”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满军同志就淄博市“十三五”生态建设取得的成就进行新闻发布,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崔伟春同志,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强同志回答媒体记者的有关问题。
“十三五”期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持续在控源头、治重点、强措施上狠下功夫。瞄准建设现代化环境监管体系这一目标,创新实施了“全员环保”等一大批机制,有力压实了各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管责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十三五”期间,制定出台了一大批精准地治理措施措,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以优良天数为例,2016年全市优良天数183天、2017年194天、2018年190天、2019年180天,依据淄博平台初步统计,仅今年1-11月,全市优良天数就达到205天,是自2013年采用AQI标准评价空气质量以来优良天数最多的一年。全市8条重点河流水质已全部恢复鱼类生长的要求,马踏湖流域综合治理的探索列入中组部十八大以来攻坚克难典型案例。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淄博市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构建了最严格的环境保护监管及责任追究等机制,逐步机构了全市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法律和制度框架。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安、环保联动执法机制,近三年全市累计办理环境污染类案件3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7人、起诉315人。建立完善了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每月对区县及镇街空气质量进行考核、约谈,有效传导了压力。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对协同供暖、大宗外贸、电子信息及国家省级重大工程等实行应急豁免政策。在全省率先出台“双罚”制度,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处罚的同时,等额扣减相关区县财政资金,统筹用于生态建设。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目前已办理58起损害赔偿案件,倒逼企业守法经营,加快转型升级。
持续加大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投入,相继组织开展了孝妇河、马踏湖综合治理等一批重点治理工程,逐渐补齐了淄博市在污染治理层面上的短板。投资140余亿元,对孝妇河、猪龙河、乌河等水系实施了河道清淤、管网改造、生态治理和景观塑造等工程,整治河道200公里,清淤和扩挖渣土512万方,建设大型湿地公园7处,建设沿河管网1290公里,封堵排污口824处,贯通全市南北的孝妇河全流域治理工程打通了淄博市流域“大动脉”,沿线绿色廊道、生态公园成为城市新景观,受到各级高度肯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和总量管控,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两高”企业转型和传统产业加快升级。先后部署开展了“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对23314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关停10356家,升级改造12958家。
下一步,淄博市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改善这一目标,不断强化制度设计,切实发挥“全员环保”枢纽作用,不断强化“刑责治污”力度,加快构建完善权责清晰、人人参与的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体系。坚持标本兼治,充分运用生态环保基金等市场化手段和雷达、无人机等现代化科技监管举措,不断加强VOCS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降低各类污染物排放。持续抓好水系治理和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性和稳定性,切实巩固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为人民群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