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14日讯(记者 韦学婷)12月14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淄博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淑玲介绍了市法院在淄博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省高院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截至11月底,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59件368人,其中涉黑案件3件62人,涉恶案件56件306人,结案率100%,提前完成“案件清结”任务。市法院刑一庭、博山区法院刑庭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团队”,两名刑事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10月8日,市法院作为全省法院系统唯一代表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5人,重刑率23.10%。截止11月底,已执行涉黑恶财产金额6561.08万元,执行到位率94.57%。依法对指控的4件涉恶案件未认定恶势力犯罪,对3件案件决定提级管辖,对9件案件的13名被告人变更罪名,对12件案件涉及31名被告人的25起犯罪事实未予认定,真正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认真贯彻“行业清源”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建议职能作用,大力推行“一案一建议”制度,针对涉黑恶案件反映出的金融放贷、乡村治理、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监管漏洞,全市法院提出司法建议50条,其中防范“套路贷”的司法建议获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邀请31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旁听26件重大涉黑恶案件庭审,利用“两微一网”发布扫黑除恶信息621条,在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25篇,并通过拍摄专题宣传片、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公开宣判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全市法院扫黑除恶的制度措施、战绩成效和典型案例,努力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淄博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