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博商村镇银行违规被罚款50万
鲁网5月14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分行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沂源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50万元。
据处罚决定,时任沂源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金融部总经理唐某、时任沂源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督中心总经理齐某山,对沂源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罚款1.5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沂源博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资本20000万,注册地位于沂源县南麻镇,是淄博市首家村镇银行,是山东省第一家由农信系统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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